
公告日期:2025-04-22
债券代码: 152841.SH/2180149.IB 债券简称: 21 海曙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穆迪撤销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评级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临时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国泰海通证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 录
重要声明...... 1
一、债券核准情况...... 3
二、债券的主要条款...... 3
三、发行人的重大事项...... 3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4
五、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4
一、债券核准情况
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获得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56 号”文件批准发行公司债券 12.4 亿元,并在该批文项下发行“21 海曙债”一期债券,由国泰海通证券担任债权代理人。
二、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简称:21 海曙债
3、债券代码:2180149.IB(银行间)、152841.SH(上交所)
4、发行规模:12.40 亿元
5、债券余额:12.4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7 年期,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附设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起息日:2021 年 4 月 28 日。
8、到期日:2028 年 4 月 28 日。
9、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 4.38%。
三、发行人的重大事项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1海曙债”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了《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穆迪撤销评级的公告》,国泰海通证券根据相关规定及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一)穆迪评级撤销情况
近日穆迪已撤销宁波海曙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发行人”)“Baa3”发行人评级,评级撤销前展望稳定。
(二)撤销原因
开投集团于2024年1月向穆迪终止服务合同。开投集团同时拥有来自惠誉
BBB国际评级水平,展望稳定,撤消穆迪国际评级后开投集团仍可继续使用惠誉评级服务,仍满足在国际资本市场维护投资级发行主体的信用资质的需求。
穆迪撤销评级是因发行人已经选择不再参与评级流程。鉴于此,穆迪不再拥有充分的信息来维持上述评级,故穆迪将不再为发行人提供评级或分析服务。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穆迪评级撤销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黄峰、曾承君、胡光耀、胡宇丹
联系电话:13362880880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穆迪撤销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评级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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