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7
债券代码:152840.SH /2180101.IB 债券简称:21湖城债/21湖州城投债
债券代码:184064.SH/2180387.IB 债券简称:21湖城投/21湖州城投债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关于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事项)
债券债权代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2020〕第 2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关于 2019 年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城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湖州分行”)编制。兴业银行湖州分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银行湖州分行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债权代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1 年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 2021 年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
债券名称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
期)
债券简称 21 湖城债/21 湖州城投债 21 湖城投/21 湖州城投债 02
核准文件
和核准规 发改企业债券〔2020〕111 号文、人民币 20 亿元
模
债券期限 7 年 7(5+2)年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人民币 10 亿元
债券利率 4.49% 3.98%
起息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 年 9 月 23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2028 年每年的 9 月 23 日;如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
付息日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作日) 2026 年每年的 9 月 2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028 年 9 月 23 日;如投资者
到期日 2028 年 4 月 28 日 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到期日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
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本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还本付息 次债券存续期第三年起于每年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方式 的 4 月 28 日按 20%的比例逐 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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