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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0:49:30 股吧网页版
152838: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债券代码:2180148.IB/152838.SH 债券简称:21 海宁新区债 01/21 尖山 01
债券代码:2180358.IB/184036.SH 债券简称:21 海宁新区债 02/21 尖山 02
债券代码:250706.SH 债券简称:23 海尖 01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王洁瑾,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法务岗,原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震中,历任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职员、海宁市明通电子有限公司职员、海宁市国际商会职员,海宁市投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职员,原任公司监事。

冯晓东,历任海宁市治江围垦指挥部下属海宁海洲水利工程公司尖山围垦分公司、海宁幸宁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原任公司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据《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上一届相关人员同时免去,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计委员会由王云开、吴海飞、俞辉组成。

(三)人员变动所需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事项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人员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为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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