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09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券已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册,并不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功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主承销商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守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保证由国浩律师(武
汉)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
经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权代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债权
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
维护持有人利益。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债权代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
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1、发行人主体核心风险提示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简阳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受经济发展速度及国家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经济活动对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变化,从而导致市政建设业务量及结算回款的变化。以上因素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2)资产流动性较弱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资产中应收款项和存货占比分别为 13.93%
和 73.67%,其中应收款项的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货主要为即期变现能力较弱的项目开发成本,整体资产流动性较弱。
2、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权委托管理及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设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1、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投资者保护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券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章节的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 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券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券项下所有持有人。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1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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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