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0
2021 年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2 年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二0二三年六月
声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湖州分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交投”、“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编制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声 明......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1
第二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4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情况 ......6
第四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情况 ......7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付意愿分析 ......9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10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1
第八章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分析及重大变化情况 ......12
第九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3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重大事项 ......14 第十一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情况 15
第十二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 ......17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
本次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29 号注册通知文件同意发行,规模 10 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人: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21 年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 湖交投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15 年,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
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的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次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 5年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第 10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者下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的幅度为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最终调整的幅度以《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为准。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5、第 10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5 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第 10 个计息年
度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所持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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