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表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2.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
3.2024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4.2024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6.2024 年度利润表
7.2024 年度现金流量表
8.2024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永证审字(2025)第 145055 号
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城投”)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恩施城投2024 年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恩施城投,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4 年度恩施城投营业收入 5.94 亿元。由于收入是恩施城投的关键业绩指
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恩施城投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验收报告、结算单等。
(4)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结算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对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进行适当评估。。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恩施城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恩施城投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恩施城投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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