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9:35:11 股吧网页版
152811: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52458.SH、2080096.IB 20南京地铁绿色债01、G20宁铁1
152811.SH、2180109.IB 21南京地铁绿色债01、G21宁铁1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度发行人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和2021年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4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地铁”)

英文名称:Nanjing Metro Group Co.,Ltd,缩写“Nanjing Metro”
法定代表人:于百勇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王轻舟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

联系电话:025-51892710

传真:025-51892751

邮编:210008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0年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第一期)(简称“20南京地铁绿色债01”)。

1、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3、债券利率:3.18%。

4、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

5、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6、债券形式及托管形式: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7、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20年4月15日。

8、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

9、发行日:发行日为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首日,即2020年4月16日。

10、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20日为上1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

14、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2025年4月20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16、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7、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信用安排: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20、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21、资金及账户监管人:发行人聘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本期债券的资金及账户监管人,发行人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资金账户开立和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监管15亿元,其中8亿元用于南京至句容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7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监管15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3亿元用于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6亿元用于南京地铁6号线工程(不含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