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总部地址
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集团”或“陕投集团”)原名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 25 亿
元及股权 5 亿元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之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亿元,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2013 年、2014 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分别将持有的陕
西省煤田地质局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本公司,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 亿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8 年 1 月 5 日公
司名称由“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83547998F;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 万元;注
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1-13 楼;法定代表人:
李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 企业所属行业及营业板块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
公司以能源、金融、投资三大板块为主业,能源板块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热力、盐
化工、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运营与供应;采矿与矿产资源供应;地质勘查与技术
服务;金融板块经营范围包括证券、信托、基金、融资租赁服务、财务公司服务、
保险、金融经纪与管理;投资板块经营范围包括城市投资与运营、物流、养老产业;
航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资产管理与处置;
咨询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
(三) 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11 月 15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
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为基础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
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
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
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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