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2021 年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1 年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21 彭水专项债”、“21 彭水债”)的主承销商,对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出具本报告。
一、21 彭水专项债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21 年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债券简称:21 彭水专项债、21 彭水债)
2、发行总额:6.00 亿元人民币。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30%。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付息日: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
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 亿元,其中4.00 亿元用于彭水新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剩余2.0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9、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最新跟踪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21 年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尽快就本期债券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目前,2021 年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简称“21 彭水专项债”,
代码为“2180105.IB”;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21 彭水债”、代码为“152808.SH”。
(二)还本付息情况
“21 彭水专项债”为 7 年期,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21 彭水专项债”的
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期后第一个工作日)。“21 彭水专项债”的兑
付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目前,发行人已按时支付“21
彭水专项债”自 2021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截
至本报告报出具日,债券余额为 4.80 亿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21 彭水专项债”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 亿元,其中 4.00 亿元用于彭水新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剩余 2.0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用于彭水新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运作规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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