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9
2021 年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21 年 月
2021 年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I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股东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
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决策机制和财务管
理制度,已明确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权利责任关系,发行人不承
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
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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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募集资金
监管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等协议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人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期债券原名为“ 2020年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
设专项债券”,现因申请发行过程中涉及跨年而更名为“ 2021年仪征
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募集说明书摘要、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本期债券名称
将作相应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权代理协议》、《募
集资金监管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等其他文件沿用本期债券原名称,
相关申请文件继续合法有效。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21年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简称“ 21仪征停车场债” 。
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
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
充分协商后确定。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2021 年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3、 4、 5、 6、 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
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
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
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
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
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资金监管人: 发行人聘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作为本
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
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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