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1
2021 年第一期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绿
色债券 2021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主承销商”)作为 2021 年第一期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债券(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主承销商与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昌南发展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鸿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资产收购、资产处置、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资本运营;陶瓷、建材、钢材的制造、销售;苗木、花卉种植和销售;公园、游览景区的建设、管理;文化、旅游、农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89.55%股权,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95%股权,景德镇市棚改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0.33%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0.17%股权。
主体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债券。
(二)债券简称:银行间市场简称“21 景城投绿色债 01”;交易所简称“G21 景城 1”。
(三)债券代码:银行间市场代码“2180057.IB”;交易所代码“ 152795.SH”。
(四)发行人: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发行总额:3.00 亿元人民币
(六)债券期限:7 年期,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 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自债券存续期第4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七)票面利率:6.9%
(八)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8 年 3 月 21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3 月 22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
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 景城投绿
色债 01”,证券代码为“2180057.IB”;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G21景城1”,证券代码为“152795.SH”。
(二)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若投
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完成了第一次付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其中 2
亿元用于景德镇市西河下游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不含昌南新区景西会展中心至昌南湖段海绵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迎宾片区及纬二路段连接带景观综合提升改造工程),1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经发行人确认,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一
致。
(四)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本期债券 2021 年信息披露情况一览表
序号 时间 披露内容
1 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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