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8 14:10:34 股吧网页版
152793:2021年第一期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2023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2021 年第一期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2023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致 2021 年第一期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了 2021 年第一期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21 年第一期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21 年第一期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全体
持有人已同意委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的约定履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对发行人 2023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和主承销商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公司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21 吉林经开城发专项债 01”或“21 吉开 01”)。

(二) 债券代码:2180090.IB(银行间市场);152793.SH(上交所)。

(三) 发行首日:2021 年 3 月 23 日。

(四) 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3.40 亿元。

(五)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7 年,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
金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 20.00%。

(六)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8.00%。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26 日起
至 2028 年 3 月 25 日止。

(八) 债券担保:本次债券无担保。

(九) 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稳定。同时维持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十)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或交易流
通。本次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以下简称
“21 吉林经开城发专项债 01”,证券代码为 2180090.IB;2021 年 4 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以下简称“21 吉开 01”,证券代码为 152793.SH。

(二) 付息情况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3 月 26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发行
人已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全额支付第 2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2,720.00 万
元,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募集资金用于吉林经开区昆仑街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吉林经开区九东路地下综
合管廊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吉林经开区昆仑街地下综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