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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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第
二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1 年第一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二期汉江国
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签署《 2020 年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发行人、 海通证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以下统
称“监管人”)已经签署《 2021 年第一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发行人、海通证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统称“监
管人”)已经签署《 2021 年第二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
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 2021 年第一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和《 2021 年第二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统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2021 年第一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 汉江国投债 01”)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行完毕, 2021
年第二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21 汉江国投债 02”)
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行完毕, 上述两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司作
为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两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 《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
代理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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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出具本报告, 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进行判断,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
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 21 汉江国投债 01” 和“ 21 汉江国投债 02” 的投资价值做出
任何评价,也未对“ 21 汉江国投债 01”和“ 21 汉江国投债 02” 的投资风险做出
任何判断。 “ 21 汉江国投债 01”和“ 21 汉江国投债 02” 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
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21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76 号
法定代表人: 徐勇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与管理;对棚户区改造投
资;对保障房投资、建设与运营;土地整理;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对教
育、文化及配套产业、旅游、养老、殡葬服务产业的投资、 开发、运营。 (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
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跟踪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
《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东
方金诚债跟踪评字【 2022】 0033 号)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 21 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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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债 01/21 汉江 01”和“ 21 汉江国投债 02/21 汉江 02”的信用等级均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1、 2021 年第一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按照《 2021 年第一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的约定, 在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
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21 汉江国投债 01”,证券代码为“ 2180092.IB” ; 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 汉江 01”,证券代码为“ 152789.SH” 。
2、 2021 年第二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按照《 2021 年第二期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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