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3
2021 年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3 年付息公告
由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发行的 2021 年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开始支付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
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21 乌镇债,2180069.IB,152781.SH
3、发行人: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12 亿元人民币。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55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不超过 7 年期,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5 年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的
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 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4.80%。
9、付息日:每年 3 月 11 日付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级,长期主体信用级别的 AA 级。
11、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于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
2、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付息票面利率为 4.80%。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0 日。
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本次付息的付息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3 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己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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