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2021 年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
设专项债券 2025 年度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为保证 21 渝新城停车场债(债券代码:2180071.IB)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
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1 年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
建设专项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21 渝新城停车场债;2180071.IB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4.3 亿元整。
(四)债券利率及利息方式: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6.3%。在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为单利计息,不计复利。
(五)付息日:2025 年 3 月 16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资金
支付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六)本次分期偿还本金金额:债券发行规模的 20%即 0.86 亿元。
二、本期债券分期还本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故本次本金偿还比例 20%,还本采用减少面值(本金值/百元面额)的方式办理债券提前兑付。
三、付息、兑付方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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