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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14:40:04 股吧网页版
152776:关于召开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1北碚债)2024年第1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5


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152776
证券简称:21北碚债
关于召开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1北碚债)2024年第1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持有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2021年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19年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2019年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约定,现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1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证券代码:152776

(三)证券简称:21 北碚债

持有人会议通知

(四)基本情况:2021 年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4.3亿元,债券期限为 7 年,票面利率 6.3%。本期债券按年付息,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年末每年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截止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日,下一次付息日为
2025 年 3 月 16 日。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四)召开时间: 2024年5月21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5月21日 至 2024年5月21日

(六)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907
(七)召开方式:现场

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进行现场投票。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下午收市(下午15:00)后,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1渝新城停车场债/21北碚债”的债券持有人均可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

持有人会议通知

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1)债券发行人;(2)其他重要关联方。 3、债权代理人和发行人委派人员。4、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及决议的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提前偿还“21渝新城停车场债/21北碚债”本金及到期利息的议案》

(详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豁免提前15日披露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的议案》

(详见附件二)

四、决议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3、发行人、债权代理人、债券持有人及/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应当持债券持有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只能为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提交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时应当提交的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债券持有人以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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