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债券简称:21 邹城债 01 债券代码:2180059.IB
债券简称:21 邹城 01 债券代码:152769.SH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金山大道 666 号)
债权代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签署日:2026 年 2 月 11 日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 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权代理人(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依据《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0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疫情防控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发行主体: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1 年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1 邹城债 01、21 邹城 01
4、债券代码:2180059.IB、152769.SH
5、发行规模:人民币 4.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本期债券未回售本金金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及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 个基点(含本数)。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二、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2 月 9 日。
2、回售价格:面值 4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
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
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2 月 9 日通过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6、回售资金兑付日: 2026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票面
利率为 7.00%。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第 4 年、第 5 年(2024 年 3 月 9 日至 2026
年 3 月 8 日)票面利率为 4.8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
调票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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