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 2009
年,为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 2009 年 10 月 14 日经江西省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3696052836C。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00%。法定代表人:祝利群,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
2009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抚府办抄字[2009]308 号),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呈报抚州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
案及相关问题的请示》(抚金开文[2009]47 号)文件成立本公司。工商登记时间 2009 年 10 月 14 日,
出资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 1,600.00 万元,已于 2009 年 10 月 12 日之前缴纳,由抚州金巢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出资 1,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0%。上述实收资本业经江西安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赣安石验字(2009)第 600 号《验字报告》验证。
第二期出资额为人民币 6,400.00 万元,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之前缴纳, 由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出资 6,4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0%。上述实收资本业经江西安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赣安石验字(2010)第 795 号《验字报告》验证。
2011 年 7 月 21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增资 7,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8,000.00
万元变更为 15,000.00 万元。其中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 7,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6.47%,本次出资全部为货币。增资后股权结构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15,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00%。本次增资业经江西安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赣安石验字(2011)第 485 号《验字报告》验证。
2012 年 12 月 17 日,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西抚州金巢经济
开发区更名为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赣府字[2012])88 号,同意江西抚州金巢经济
开发区更名为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5 年 2 月 5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
院关于同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5]33 号),同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7 年 11 月 7 日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名称由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变更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8 日根据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抚高新办抄子[2017]475 号)以及抚州高
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5,000.00 万元增加到 100,000.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8 日收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增资款 15,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有注册资本 70,000.00 万元未实际到位。
2023 年 6 月 1 日,根据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附高新委字[2023]63 号)《关
于组建抚州高新区区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将本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抚州高新区区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股东已变更为抚州高新区区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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