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1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编制单位: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括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为江西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经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60,311,192.84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555号,法定代表人为温治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0006674989789,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营业期限为2007年11月28日至长期。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铁路、城际及其他轨道交通、航空、港口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相关的客货运输、仓储、运输代理等延伸服务业务;股权及债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节能产业、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及技术合作、物流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包括江西省中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泽地产公司”)、江西省中融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物贸公司”)等共四十五家各级子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新增六家子公司,减少两家子公司。
具体详见本附注“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内容。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未发现影响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相应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实收资本(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实收资本(或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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