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英龙居委会八二一街 319 号
总部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英龙居委会八二一街 319 号
营业期限:2003 年 4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实收资本: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刘睿麟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土地使用权租赁;园区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森林经营和管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制造;服装制造;皮革制品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历史沿革
莆田市荔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29
日,由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投资设立,成立时名称为莆田市荔城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3047490768670 号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该出资经由莆田莆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莆阳验资(2003)第 159 号验资报
告;2005 年 9 月 21 日增加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00 万元,
该出资经由厦门永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厦永瑞恒信内验[2007]PY212
号验资报告;2008 年 1 月 18 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授权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
职责,以货币对公司进行出资 2,00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该事项已经由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出具闽华茂所[2008]第 2018 号验资
报告确认。2012 年 10 月 31 号,根据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荔政综[2012]108 号文件,
公司名称变更为莆田市荔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实际出资到位 35000 万元,
股东为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 40.00 万元人民币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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