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7
债券代码:2180031.IB/152742.SH 债券简称:21 鸠江建投债/21 鸠江债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因与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不再续签,现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按规定程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所”)提供审计服务。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1 月31日停止履行职责。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选聘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中介机构选聘程序,符合公司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规定。
(三)新任审计机构概况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50805090096),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54),已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利安达会所职责如下:
1、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对公司及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编制的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
审阅,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审计机构变更生效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新任审计机构履
行职责起始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相关工作资料的移交办理工作。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之盖章页)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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