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债券代码:2180016.IB /152734.SH 债券简称:21 东海城投债/21 东海投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
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2024 年 8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0年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1 年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 东海城投债”)。
3、发行总额及品种规模:人民币 8.00 亿元整。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5、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5.29%,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的
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9、认购与托管: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
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部分,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12、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21 年 1 月 26 日。
13、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21 年 1 月 27 日。
14、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 4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
15、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2 月 1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2 月 1
日止。
1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上述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8、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上
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9、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1、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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