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1
2021 年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
分析报告
2021 年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全体持有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 2021 年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发布的《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东吴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东吴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强
设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32,811.73 万元
实缴资本:132,811.73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 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自清路 8 号
实业投资;县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旅游项目开发;自有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路灯安装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及养护;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房屋租赁;建筑房屋拆除(不含爆破);建材、矿产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冷冻加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
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债券基本要素
发行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21 年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 东海城投债”、“21 东海投”)。
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29%。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
末分别偿付本金的 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2 月 1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
日。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 月 31 日止。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交易场所:全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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