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1
债券代码:2080432.IB 债券简称:20 威海债 01
债券代码:152712.SH 债券简称:20 威海 01
债券代码:2180056.IB 债券简称:21 威海债 01
债券代码:152763.SH 债券简称:21 威海 01
债券代码:194152.SH 债券简称:22 威海 01
债券代码:133324.SZ 债券简称:22 威海 03
债券代码:133541.SZ 债券简称:23 威海 01
债券代码:133653.SZ 债券简称:23 威海 03
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海军,男,中共党员,1973 年 4 月
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2023 年 8月 24 日,威海市国资委出具《威海市国资委关于授权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总经理刘志刚代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权的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
授权总经理刘志刚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权,处理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事务。
(二)人员变动原因及依据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孙东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威政任〔2024〕2 号),任命于维锋为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三)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于维锋,男,1970 年 1 月出生,汉族,
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土木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现任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上述人员无持有公司股份/权和债券情况,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述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职工董事除外)、董事长由任免
机关委派”,2024 年 1 月 6 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
孙东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威政任〔2024〕2 号),“任命:于维锋为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长”,公司董事、董事长进行了变更。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条“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出资人委派,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公司依据“威政任〔2024〕2 号”变更董事长后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为:于维锋。
公司的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已进行工商登记备案。
二、影响分析
(一)相关人员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人事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本次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
(三)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