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8
债券代码:152712.SH 债券简称:20 威海 01
2020 年第一期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3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本金偿还比例:20%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即在债券发
行完毕后第三年即 3 年起至 7 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2020 年第一期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支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 20%。
为保证本次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分期偿还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20 年第一期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威海 01(债券代码:152712)。
3.发行人: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债券。
本期债券年利率为 4.86%,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
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从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每年偿还本金的 20%。最后五年每年的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34 号文件批准发行。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28 日止。
10.付息日: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2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
年 12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
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
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本金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3.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即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三年
即 3 年起至 7 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2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4.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5.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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