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2
债券代码:152712.SH 债券简称:20 威海 01
2020 年第一期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债券付息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0 年第一期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
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20 年第一期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威海 01(债券代码:152712)。
3.发行人: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债券。
本期债券年利率为 4.86%,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
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从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每年偿还本金的 20%。最后五年每年的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34 号文件批准发行。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28 日止。
10.付息日: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2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
年 12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86%。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
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制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前 2 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制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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