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1
债券简称:19 柳城 01 债券代码:162697
债券简称:20 柳城 01 债券代码:162996
债券简称:21 柳城 01 债券代码:177666
债券简称:21 柳城 02 债券代码:178187
债券简称:21 柳城 03 债券代码:178360
债券简称:21 柳城 04 债券代码:196757
债券简称:21 柳城 05 债券代码:197050
债券简称:22 柳城 01 债券代码:194355
债券简称:PR19 柳东、19 柳州东城债 债券代码:152236.SH、1980217.IB
债券简称:20 柳东债、20 柳州东城债 01 债券代码:152711.SH、2080435.IB
债券简称:21 柳东债、21 柳州东城债 01 债券代码:152772.SH、2180070.IB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对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韦忠、唐懿出具《关于对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及韦忠、唐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事由为: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公司多只公司债券存在未按募
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涉及“21 柳城 01"、"21
柳城 02"、"21 柳城 03"、"21 柳城 D1"、"21 柳城 04"、"21 柳城
05"、"22 柳城 01"等 7 只债券。其中,2021 年 2 月以来未照约
定用途使用的资金均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变更程序。上
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巳完成前述问题的整改。
公司时任董事长韦忠、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唐懿,是
公司上述违规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号)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0 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
规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韦忠、唐懿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被采取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
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被广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针对前述事项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公司针对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已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
报告,后续将积极与广西监管局沟通,如有其他重大事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公司已在违规发生
后积极开展整改补救措施,已于 2022 年 6 月完成对所涉及
7 只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问题的整改工作。
公司已对自身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违规情况完成了整改,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学习,组织培训活动,从上而下贯彻公司债券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保护每一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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