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如东县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投资”或“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系在如东县审批局登记注册,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证:91320623081505632C,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 888 号。
通泰投资是经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掘示【2013】32 文件请示,经如东县人民市政府办公司
(2013)请字 732 号办文单批示和如东县财政局县级(2013)362 号办文单请示批复,同意由如东县
投资管理办公室出资组建。营业期限:2013 年 10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活动: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农业项目开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农作物种植;花卉、苗木种植、批发、零售;建材、机电设备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物业管理服务;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服务;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和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6 户,较 2022 年度未发生变化,详见本附注八、“在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一个公历年度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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