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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5:55:03 股吧网页版
152677:大余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大余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大余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名娇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 87 号

经营期限:2006-09-11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3792818395D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县属国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根据授权组织实施县属国有资产的租赁、拍卖,运用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和其他资产、资金进行投资、参股、控股,开展土地收储、内部融资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堤防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余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6 日经大
余县人民政府(余发[2005] 6 号)批准设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 万元,由大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实物资产 200.00 万元出资。上述出资业经大余县中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余会事验字[2006]113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12 月 25 日,大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股权股本 2,127.5 万元,货币资金
672.5 万元增加出资。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000 万元。本次注
册资本变更已由大余县中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余会事验字[2008]105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12 月 25 日,大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货币增加出资 350 万元,本次增资
后注册资本为 3,35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350 万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由大余县中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余会事验字[2009]100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2 月 28 日,经股东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本次资本公
积转增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为 13,35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3,350 万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由大余县中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余会事验字[2011]15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股东由大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大余县财政局。
2021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股东由大余县财政局变更为大余县城市与乡村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8 户,详见本附注“8、在其他主体中
的权益”。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合并范围比 2023 年度增加 1 户,详见本附注“7、合并范围
的变更”。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产投资管理等业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确定、租赁收入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4.27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4.31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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