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5
债券代码:2080366.IB 债券简称:20洞头债01
债券代码:152667.SH 债券简称:20洞头01
债券代码:2180022.IB 债券简称:21洞头债01
债券代码:152737.SH 债券简称:21洞头01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一个自然年度内新增对外担保余额
(一)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3.73亿元,较上年末对外担保金额0.73亿元累计净增加23亿元,新增对外担保金额占2022年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1.87%。新增23亿元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保证金额,截至2023年5月12日,实际担保余额为1.23亿元,较上年末实际担保余额0.73亿元新增0.50亿元,新增对外担保余额占2022年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69%。
(二)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本年新增对关联方的对外担保金额为23亿元,占2022年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1.87%。新增对关联方23亿元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保证金额,截至2023年5月12日,对关联方实际担保余额为1.23亿元,本年新增0.50亿元。
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对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一个自然年度内新增担保金额为23亿元,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20%。
(一)被担保人情况
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兴路38号5楼,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实缴资本为1,1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为立。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海洋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养老服务;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瓯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浙瓯江会审(2023)1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末,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16.0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305.68万元,负债总额1,367.1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67.15万元。2022年度,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03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为803.03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00.00万元。
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无违约或不良记录。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同受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控制。
(二)累计被担保债权总金额
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对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23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50亿元。
三、同一担保人提供大额担保
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本级一个自然年度内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23亿元,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20%。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3180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资产总额1,240,723.9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7,403.15万元,母公司负债总额735,014.4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31,487.11万元。2022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4,852.31万元,净利润为2,790.3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7,149.4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3,611.45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5,966.79万元。
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本级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3.18亿元,占母公司2022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5.84%。23.18亿元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保证金额,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本级累
计实际担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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