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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67: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1998 年 5 月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原名温州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 8 月变更为温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 11 月根据温委办发
[2010]120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再次更名为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 2 月根据温委办发[2020]1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优化方案>的通知》,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 4月 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将温州市财政局拨付的本公司资本金 5.375 亿元转为实收资本,变更后实收资本 61.4999 亿元。2020 年根据温国资委[2020]91-1 号文件、温州市人民政府[2020]148 号抄告单和股权无偿转让协议,将温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11249 亿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
记 持 股 比 例 6.3906% 。 现 持 有 温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局 颁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3007161303886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为温州市车站大道 669 号,注册资本为 80 亿
元,实收资本 61.4999 亿元,法定代表人:谢磊。

本公司经营范围:供水、发电、交通、港口、通讯、管道燃气、有线电视、东海油气田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益事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管理(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及 26 家子公司,
其中:二级子公司 15 家,三级公司 10 家,四级子公司 1 家。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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