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6
债券代码:2080367.IB -债券简称:20 莲专债
债券代码:152666.SH 债券简称:20 莲专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的事项)
债权代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0 年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17 年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都国资”、“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莲都国资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债权代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2020 年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债券简称 20 莲专债
核准文件和核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74 号文,
规模 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债券期限 4+3 年
发行规模 5 亿元
债券利率 4.95%
起息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
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
付息日 行使回售选择权,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
至 2024 年每年的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027 年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到期日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的 11 月 2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
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
息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同时本期债券
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还本付息方式 即在债券存续期第 4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
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 个基点(含本数),投
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
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6 日止。如投资
计息期限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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