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8
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2020年度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2021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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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2020年丽水
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以下简称
“20莲专债”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对外公布的《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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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二)发行人:丽水市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四)债券期限及利率:7年期,同时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债券存续期第4年末,发
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
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4.98%,在本次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
计利息。
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20个工作日披露
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债券持有人有
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
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同时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即在债券存续期第4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
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
(六)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
(七)信用评级: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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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八)债券担保: 不动产权抵押。发行人以其拥有的不动产权为
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发行人提供的抵押资产为 53 套房地产(含
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报告编
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 01-623 号),抵押物总价值为 81,343.41
万元。抵押率为 1.506 倍(以债券利率 8%计算),足以覆盖本期债
券本金及利息。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发行结束后向有关
主管部门提出上市交易流通申请,并于2020年12月1日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简称“20莲专债”,债券代码“2080367.IB”;
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20莲专债”,
债券代码“152666.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 5 亿元人民币,其
中 1 亿元用于丽水莲都古堰画乡景区提升工程项目, 3 亿元用于丽水
莲都东西岩风景区提升工程项目,剩余 1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具
体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总投
资
募集资金使
用额度
占项目总投
资比例(%)
占募集资
金比例(%)
1
丽水莲都古堰画乡
景区提升工程项目
70,616.00 10,000.00 14.16 20.00
2
丽水莲都东西岩风
景区提升工程项目
57,804.29 30,000.00 51.90 60.00
3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20.00
4
合计 128,4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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