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5
债券代码:152665 债券简称:20宿州债
2020年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7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年11月20日
本次偿还比例:30%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年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23年11月20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3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交易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0年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3.债券简称:20宿州债
4.债券代码:152665
5.发行总额:3.1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00%
7.债券期限:5年期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11月20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3年11月17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30%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至2025每年的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期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3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100元×(1-0-30%)=7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3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30。
特此公告。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厦
法定代表人:戚晨
联系人:李赞
联系电话:0557-3048260
邮编:234099
(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人:王晓虎、张潇
联系电话:0551-62207187、0551-68167713
邮政编码:230000
(三)登记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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