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安溪小城投(合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安溪县财政局出资组建的
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取得安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安)登
记内名预核字【2009】第 0524091130029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52469664863X2,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传生;注册地址:安溪县;企业住所: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 1 号
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5 号楼 C 幢 14 层;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公司行业性质、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各类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城建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开发。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三)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
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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