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5
债券简称: 20 铸康债 债券代码:2080347.IB/152639.SH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 行关于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
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 32 号)
签署时间:2024 年 2 月
本报告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202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2020 年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之 2019 年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编制。
邮储银行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邮储银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批复
2020 年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是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取得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2020]55 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 年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0 铸康债”。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本期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 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不超过 7 年,,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起,逐年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存续期限内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券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得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臵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臵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臵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10、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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