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1
债券代码:152638.SH 债券简称:20 桂交 02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 桂交 02”的
回售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2020 年第二期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2020 年第二期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本期债券在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进行上市,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通过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4、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52638.SH
2、债券简称:20 桂交 02
3、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通过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23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可以进行转售。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1、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莹
电话:0771-5811960
传真:0771-5811900
2、主承销机构: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雪南
电话:010-88300247
传真:010-8830016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联系人:王诗野
联系电话:021-38874800-8268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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