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依据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办字[2019]115 号文件,于 2019 年 10 月由吉安市青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公司注
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吉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出资 100,000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吉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实缴出
资 70,035.00 万元。
吉安市青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由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逢龙、周序言、吴茂隆、
周日巍、杨曙刚、彭招兰、雷海年、李燕山、刘大椿、罗亨龙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共同出资
设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2018 年 5 月 17 日,黄逢龙、周序言、吴茂隆、周日巍、杨曙刚、
彭招兰、雷海年、李燕山、刘大椿、罗亨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 年 9 月 18 日,吉安市青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8 日,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吉安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000 万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六楼(井冈山大道以西、吉安南大道以北、春兰路以东、文体路以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MA35HXAE8E
法定代表人:卢愉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材料销售;公共事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管理;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对公路、交通、旅游、金融、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环保、农业、林业项目及其他服务业的投资及管理;工业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本附注“6、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财务报告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及批准报出。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3、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
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3.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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