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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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
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
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本期债券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
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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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
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
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年第一期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20临泉交投债01”)。
(二)发行总额: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度为3.20亿元,其中基础
发行额为2.60亿元,弹性配售额为0.60亿元。
(三)弹性配售选择权: 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
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
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风险的前提下,可在簿记建档发行中使用弹性
配售选择权定价方式。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度为3.20亿元,其中基础
发行额为2.60亿元,弹性配售额为0.60亿元。
(四)强制配售触发条款: 当本期债券申购总量超过基础发行额
的4倍后必须按照全额启动弹性配售。
(五)配售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弹性配售机制,在发行时间截止
后,本期债券分别按如下规则进行配售:
(1)当申购总量未达到基础发行额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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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包销条款履行责任,本次发行总额为基础发行额;
(2)当申购总量未达到计划发行额度的,本期债券不使用弹性
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总额为基础发行额;
(3)当申购总量未达到强制配售触发条款时,发行人可根据授
权文件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是否启动弹性配售。如启动弹性配
售,则按计划发行额度全额进行配售,本次发行总额为基础发行额与
弹性配售额之和;如不启动弹性配售,本次发行总额为基础发行额;
(4)当申购总量达到强制配售触发条款时,本期债券按照计划
发行规模全额进行配售,本次发行总额为基础发行额与弹性配售额之
和。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3、 4、 5、 6、 7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七)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存续期内票面利率为
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
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
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
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元。
(九)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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