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15 日在玉
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工商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007717169200
法定代表人:何刚
公司住所:玉林市体育中心东侧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871.0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17,871.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5 年 3 月 15 日至 2035 年 3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对城市水务(供水、污水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棚户区改造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教育产业投资建设及管理;对加油(气、电)站投资建设及管理,稀土及稀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服务;对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建设;医疗废物处置及环保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4 户,公司 2022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共 24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合并范围与 2022 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以后的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
报表。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6 月份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现金
流量。
2、会计期间
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