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23
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2020 年 月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发行人承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申报发行本期债券属于公司的自主
融资行为, 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县政府及县财政局未对本次债券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财政补贴。本次债券的募投项目为湖南攸县网岭
循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不涉及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补贴。项目建成后,其标准厂房
等房屋建筑物由公司自主销售或出租,县政府或县财政局将来不会对
项目予以回购。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自行负责
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租售并自负盈亏。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0攸州国投01” )。
(二) 计划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其中基础发行额为人民币2.5亿元,弹性配售额为人民币2.5亿元。由
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根据《企业债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
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设置弹性配售
选择权。
本期债券弹性配售选择权强制触发倍数将在《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中进行约定,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为5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2.5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2.5亿元。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达到强制触发
倍数的,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规模5亿元全额进行配售。当发行时间
截止后,如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应按照如下规则进行配售:
(1)申购总量未达到基础发行额的,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
或代销条款履行责任,按照基础发行额2.5亿元进行配售。
(2)申购总量已达到基础发行额,且未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
的,不得使用弹性配售选择权,应按照基础发行额2.5亿元进行配售。
(3)申购总量已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且未达到强制触发倍
数的,发行人可根据授权文件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确定是否启动弹
性配售。如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规模5亿元全额进行
配售;如不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基础发行额2.5亿元进行配售。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可选择转售或予以注销。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
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