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3 10:08:00 股吧网页版
152589:2020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债券代码:152589.SH 债券简称:20 攸投 01
2020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4 年 9 月 23 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由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 年第一期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0 攸投 01

3、债券代码:152589.SH

4、发行人: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可选择转售或予以注销。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当期利息随本金
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每百元本金值的 20%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5.7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止;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五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
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止。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五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
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0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于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和 2027
年的每年 9 月 22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每百元本金值的 20%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20%)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