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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20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29

2020 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

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年 月

2020 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I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

务。

二、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履

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2020 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II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

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和《偿债账户监管协议》的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

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

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万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及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均已出

具综合信用承诺书,明确了诚信自律要求和违规惩戒措施。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 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简

称“20 资兴绿色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2020 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

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

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

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

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

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20 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IV

(七)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 信用级别: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

2020 年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V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条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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