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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12:05:30 股吧网页版
15258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公司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及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债券简称:24高创03 债券代码:255709.SH
债券简称:20 山东高创 02,20 高创 05 债券代码:2080379.IB,152672.SH
债券简称:20 山东高创 01,20 高创 03 债券代码:2080261.IB,152587.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公司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及债权代理事务报


发行人

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府东社区高二路 517 号潍坊智
慧产业园 1 号科研楼)

受托管理人及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年9月15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2019 年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及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取消监事会事项

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披露《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公司监事会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事项基本情况

(一)公司取消监事会原因及依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经研究,与会股东一致通过如下
决议:公司不再设监事、监事会,并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因监事会、监事的机构取消,原监事职务相应解除,于聪、付艳丽、逄淑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原监事会成员为于聪、付艳丽、逄淑鑫,截至目前,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上述人员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章程已修订。

上述事项已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将于后续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和监事职权,上述监事会及监事职位变动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公告》,发行人将于后续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和监事职权,上述监事会及监事职位变动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4 高创 03”债券受托管理人,“20 山东高创 02、20 高
创 05”和“20 山东高创 01、20 高创 03”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
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及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孟德敏、王静远、唐杉山

联系电话:021-38032621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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