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21
2020 年第一期衡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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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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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申报发行本期债券属于公司的自主
融资行为,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主要
由陆家新区棚户区改造(二塘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的收入、发行人自
身的经营收益等构成,偿债保障措施完善。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0年第一期衡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简称“20衡阳高新01”)。
(二)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其中
基础发行额为人民币2.5亿元,弹性配售额为人民币2.5亿元, 由湖南
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根据《企业债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
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
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设置弹性配售
选择权。
本期债券弹性配售选择权强制触发倍数将在《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中进行约定,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其中基础发行
额为人民币2.5亿元,弹性配售额为人民币2.5亿元。当发行时间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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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如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 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规模5亿元全额进
行配售。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应按照如下
规则进行配售:
( 1) 申购总量未达到基础发行额的,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
或代销条款履行责任,按照基础发行额2.5亿元进行配售。
( 2) 申购总量已达到基础发行额,且未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
的,不得使用弹性配售选择权,应按照基础发行额2.5亿元进行配售
( 3)申购总量已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且未达到强制触发倍
数的,发行人可根据授权文件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确定是否启动弹
性配售。如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规模5亿元全额进行
配售;如不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基础发行额2.5亿元进行配售。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
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
和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
利率,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
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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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点),调整幅度为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第6至第7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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