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9
债券代码:166370.SH 债券简称:20 衡高新
债券代码: 152585.SH/2080265.IB 债券简称: 20 衡高 01/20 衡阳高新 01
债券代码: 152728.SH/2180010.IB 债券简称: 21 衡高 01/21 衡阳高新 01
衡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背景
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出资
人决定》(衡国资股决﹝2021﹞13 号)和《中共衡阳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文件》(衡高新纪要﹝2021﹞1 号),将衡阳
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变更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衡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公司原股权关系、持股比例以及变更后的股权关系、
持股比例
公司原股本结构为:
原股东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 100.00%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新股东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00%
(二)变更后控股股东概况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衡阳市政府直
属特设机构, 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
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
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本次变更的影响分析
本次变更后公司继续负责衡阳市高新区的城市资源的开发、
建设、管理及运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业
务经营上独立运作,财务和投融资上接受新股东的管理,原有管
理模式不变,无职工分流的需要,也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
故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衡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