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12 日经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丰府字【2001】20号)批准,并由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局、丰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组建。
2010 年 5 月 12 日,经丰城市人民政府(丰府办抄字【2010】9 号)批准,从 2010 年
5 月 12 日起,将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 98.16%国有股权及权益、市土储备中心持有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84%国有股权及权益无偿划转给市国资办。由市国资办代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6 年 11 月 18 日经营范围由投资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营运、城市、
农村建设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和装饰材料,工程机械设备销售,资本营运;农业、林业开发、药材、花卉种植;土地整理、开发与储备(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或凭资质证书经营)变更为投资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营运、城市、农村建设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和装饰材料,工程机械设备销售、租赁;资本营运;农业、林业开发、药材、花卉种植;土地整理、开发与储备(以上项
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或凭资质证书经营)。同时,经营期限由 2001 年 12 月 4 日至长
期变更为 2001 年 12 月 4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 日。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16330 万元变更为 16495 万元,新增股东:国开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 公司住所由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梦祥路 339 号变更为江西省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管委会;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018 年 04 月 20 日,公司投资人(股权)由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 165.00 万元;
丰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资额 16330 万元。变更为投资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额 165.00 万元;丰城市丰水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6330 万元。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06 月 05 日,法定代表人由张开彪变更李涛。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投资人由丰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6330
万;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额 165.00 万元。变更为丰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6330 万;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额 143055 万元。
2023 年 9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由李涛变更为熊卓。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投资人由丰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丰城市剑
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管委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7338925522
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卓
注册资本:16,473.055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营运、城市、农村建设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和装饰材料、工程机械设备销售、租赁;资本营运;农业、林业开发、药材、花卉种植;土地整理、开发与储备(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或凭资质证书经营)。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 1-6 月纳入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公司
本期合并范围变化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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