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1 10:04:45 股吧网页版
152568:关于召开2020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152568 证券简称:20丰管廊

证券代码:2080248 证券简称:20丰城管廊

关于召开2020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 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提前偿还“2020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5年度应付本金及对应的利息,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现定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0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52568.SH/2080248.IB

(三)证券简称:20丰管廊/20丰城管廊债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于2020年9月18日发行,发行规模12.00亿元,期限为7年,并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3-7个计息年度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的比例偿还本金。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存续金额为4.92亿
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

(四)召开时间: 2025年7月10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7月10日 至 2025年7月10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

线上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表决方式:记名投票,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票(参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648961855@qq.com)的方式表决(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和表决;2、发行人;3、发行人聘请的律师;4、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债券张数:(1)债券持
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2)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的议案》

详见附件3

议案2:《关于提前兑付2020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2025年度应付本金的议案》
详见附件4

四、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拥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债券金额一
致;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同意”、“反对”、“弃权”需用“√”表示表决意见,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票决权,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每一张未偿还“20丰管廊/20丰城管廊债”(面值为人民币60.00元)有一票表决权,但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继承方的,应当回避表决,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在会议公告载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四)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文件的约定,须经持有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2/3以上(不含2/3)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
方为有效。

(五)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该等事项须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