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债券代码:152568.SH/2080248.IB 债券简称:20 丰管廊/20 丰城管廊债
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建设专项债券购回实施公告(以此为准)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开支,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过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拟对本公司发行的“2020 年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进行购回,现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发出购回要约,本次拟购回资金总额为 385,260,000 元,资金来源为银行信贷资金。
2、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仅限交易日),购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本公司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未购回部分按照原有约定进行兑付。
4、为保证本次购回的公正性,本公司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的方式接
受投资者的购回申报,投资者可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债券购回申报,收市后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5、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购回业务取消,投资者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及时解除冻结,并按照购回前约定进行兑付。
6、本次购回申报投资者可撤销。
7、本公司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和 2024 年 9 月 18 日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 20%和 20%比例偿还本期债
券本金。目前,本期债券面值为 60 元/张。本次购回价格为 64.21 元/张(全价,含息含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定价机制为以下三
项之和:①本期债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的中债估值净价 63.0678 元/
张;②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至本次购回资金到账日前一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期间产生的利息0.92 元/张(利息金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③本期债券单张额外补偿 0.22 元。
为保证债券购回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购回主要实施办法
1、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385,260,000 元人民币。
2、购回登记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
3、购回资金兑付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购回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4、购回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购回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购回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购回申报(限购回登记期内)。
5、选择购回的投资者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购回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继续持有相应债券。本公司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
6、已进行购回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回售撤销
模块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购回撤销业务。
7、申报金额高于拟购回资金总额时分配方案:
购回登记期结束后(若可撤销则为可撤销期结束后),当某只债券的投资者购回申报金额(购回申报债券总张数与购回价格乘积)高于该只债券拟购回资金总额时,本公司将根据该只债券的拟购回资金总额及购回申报金额确定分配比例(精确到 0.01%),并按照等比例分配原则确定该只债券每位申报投资者的购回有效登记数量(精确到一手),不足一手的按照舍尾取整方式计算,未成交的登记购回债券将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二、拟购回公司债券具体购回方案
本公司拟对 1 只公司债券进行购回,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为385,260,000 元人民币,购回方案详情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余额 拟购回资金总额 购回价格(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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