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0 南川城投项目债 2024006.IB
20 南川债 152565.SH
债权代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3月 12日出具的《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重庆市南川区东街花园安居工程项目收益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20〕50 号),公开发行了“2020 年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起息日为 2020 年 9 月 3
日,发行规模 10 亿元,票面利率为 6.90%,期限 6 年期。本期债券
每年付息一次,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 3、4、5、6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5%、25%、25%、25%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四个计息年度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目前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5年 3月 17日披露了《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设监事 1 人,为顾寿明,具体情况如下:顾寿明,男,汉族,196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于兰州军区84876部队服役,历任放映员、副班长、班长;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 84860 部队,历任排长、副指导员、指导员;曾任重庆市南川市纪委科员;重庆市南川市纪委案管督查室主任;重庆市南川区纪
委案管督查室主任;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重庆市南川区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财政局党组成员;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党组成员,重庆市南川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党组成员,重庆市南川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现任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二)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常态化开展国企“三改一加强”工作的通知》(南川国资发〔2024〕129号)、市国资委《关于常态化开展国企“三改一加强”的工作方案(试行)》(渝国资发〔2024〕16 号)要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推进监事会体制改革,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二级及以下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公司不再内设监事会和监事,并同步跟进完成集团及所属企业新一轮公司章程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根据股东会决议,免去顾寿明监事职务,不再设监事职务,并同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公司按照《公司法》、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截至目前,发行人设立董事会、经理层、
(三)事项进展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事项已履行公司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重大事项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取消监事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0 南川城投项目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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